关于进出区外发加工货物
货物退运方式:
1、税区企业货物外发到区外加工,或区外企业货物外发到保税区加工,需经主管海关核准;
2、进区提交外发加工合同向保税区海关备案,加工出区后核销,不填写进由口货物报关单,不缴纳税费;
3、不管是施工还是投资设备,进出区均需向保税区海关备案,设备进区不填写报关单,不缴纳出口税,海关不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证明联,设备系从国外进口已征进口税的,不退进口税出区外发加工的,须南区外加工企业在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备案手续,需要建立银行保证金台账的、应当设立台账,加工期限为6个月,情况特殊,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是6个月;备案后按加工贸易货物出区进行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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