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 中转贸易 保税仓转口业务 代理转口中转 深圳保税区转口
转口贸易的定义
转口贸易又称转卖贸易或转手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在生产国(出口商)与消费国(进口商)之间直接进行交易,而是通过第三方进行的贸易。
(二)转口贸易的模式
通常,转口贸易根据货物流通渠道主要包括两种模式:
一种是货物流不进入中国境内的“离岸转手买卖”,即货物并未入境,国内中间商分别与境外上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通过买卖货权将货物直接从出口国运往进口国。作为贸易中间商,一般通过低买高卖间接获取差价利润,此为传统的转口贸易。
银行应加强对客户整个转口贸易链上的单据流、资金流、货物流的监控与核查。
第三国转口物流主要存在的风险以下:
一、失去货物控制权的风险;
一般情况下,由于个别企业信用的缺失,导致出口企业无法控制货物,或货物丢失。因此,选择一个可信度高且规模大的转口运输代理是非常重要的。【建议选择规模大,且有多年转口贸易操作经验的公司合作。我司在出货前会跟客户签订一份转口运输协议,及出具全程提单给客户,以彻底规避客户失去货权的风险】
造成货物无法清关的原因有文件真实性问题、目的港海关查验。市面上有一些自称能做转口运输的公司因为出不了真实的文件而提供给你虚假的文件,导致在目的港清关时出现问题,从而给做转口的外贸企业增加了风险。【现在的转口贸易市场比较乱,主要的原因是有许多并没有转口实力的货代公司出具虚假的中转国产地证文件。在遭受目的港反查时,会被发现,并导致高额罚款。我们建议选择在中转国能出具完全真实可靠并能保证能在目的港清关的文件的转口物流供应商合作。只要文件真实有效,目的港清关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三、政策性风险
进口国海关对转口运输发起调查,会监控从第三国进口的对应产品的进口量,并可能采用加大对来自于第三国产品的查验力度,从而导致相关风险。【转口贸易服务的核心在于中转第三国的转口操作,而第三国的转口操作*重要的就是保证相关各类文件的真实可靠。这样才能有效的规避由于查验带来的风险。】
纵上所述,在决定做转品贸易时,必须认真挑选好转口物流服务商。 必须选择规模大,有多年转口贸易操作经验,且能保证出具第三国文件真实性,并且能配合反查的公司合作,只有这样才能把转口贸易的风险降至*低!
在国际收支申报中,这两类分别申报在“离岸转手买卖”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项下。
(一)审慎选择客户
“了解客户,了解客户的业务”是银行开展转口贸易结算和融资的前提条件。在受理新客户及新业务前,银行须做好客户准入,从业务源头予以把关。
(二)严格审查交易的合理性
银行办理业务时,应深入了解和充分掌握企业办理转口交易的动因。审核客户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不应只局限于其单笔业务,而是要结合客户的主营业务、历史交易、本外币结算情况、财务数据等进行深入审查。建议从以下方面审查交易的合理性:首先,订立两两合同条款时是否遵循一般商业惯例,如是否存在“低买高卖”。
(三)做好“三流”环节的监控与核查
转口操作需要的时间
第三国转口贸易所需要时间为
1、中国到第三国中转港的海运时间
2、中转港清关、换柜时间
3、中转港到目的港的海运时间
转口操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1、第三国转口方式必须是在出口商与进口商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下才可适用,**不可能存在其中一方隐瞒另一方而独自使用第三国转口方式的情况。
2、对于出口商而言,必须在产品的包装方面着手准备转口货物,因此,产品的外包装只能采用中性包装或注明第三国产地。因为进口商在进口时申报的产品输出国为出具文件的第三国。
3、对于进口商而言,他必须明知申报进口时清关文件是来自于转口国或相邻国家和地区,但实际货品出产地是中国,如果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在信用证须注明第三方文件可接受的文字表述。?
备注:在实际操作中,既有进口商主动要求出口商提供第三国原产地证
供其清关的情况,也有进口商向出口商推荐利用第三国文件清关的情况
或进、出口双方均被配额或反倾销税两大拦路虎阻碍了贸易进程而不得
转口贸易的风险控制:
必须说明,任何贸易方式都存在风险,但转口贸易的风险并不比普通贸易方式更高。
第二种为再出口贸易,即国内兴起的保税区转口贸易(又称转卖),是指境外商品由供货方发货至中间商指定的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在特殊监管区存放后又运到境外转卖第三国。
不求助于第三国原产地的情况。
以马来转口为例,转口贸易所需时间为
1、头程海运:上海/宁波/天津/青岛/深圳/广州-->马来西亚巴生西港:8/7/12/10/6/6天
2、马来西亚清关、换柜时间:3-5天
3、二程海运:巴生西到目的港,跟直接从中国到目的的海运时间是差不多的,是具体目的港而定
二、目的港无法清关的风险;
1.单据流
(1)交易合同
原则上,上游合同买方应与下游合同卖方一致,采购销售合同中产品名称一致、物品数量一致、装运时间段吻合、起运港与目的港一致。转口贸易收应大于支,有价差且价差合理。账期与产品的销售回笼周期相符。如若出现买卖合同差价极小甚至价格倒挂、基础交易价格偏离商品市场正常供求定价等情况,则需要重点尽调审核。转口贸易赚取的是上下游的差价,因此具有一定的隔离性,如果上下游合同从格式、措辞、签署方式上高度一致,则应多加警惕。
(2)货权凭证
银行应重点审核涉及货物流转的提单或仓储凭证的真实性与性。一是企业应有正本提单或能提供正本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即保税区手的交易,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二是原则上应审核全套提单以确认货权的转移,同时提单的背书必须连续。
2.资金流。无论是“先收后支”或“先支后收”的转口贸易收付汇方式,除严格执行相应政策规定外,银行应做好账户管理,建立客户账户资金监管台账,分别针对企业正常的资金流与转口贸易项下资金流进行监控,涉及融资业务还应确保融资期限与货款回款期限匹配。银行同时还需关注并监测企业的转口贸易收支偏离度。
3.货物流。银行需通过有效可行的方法对货物的实际流转作进一步的核实。从目前具有可操作性的方式来看,可以通过第三方网站进行查询,如,可以查询到航次、航线、集装箱等关键信息。如交易货物在保税区或保税仓内,银行则可选择现场走访仓库方式,掌握交易货物的流向并形成走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