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税维修 不用交税退回来返修再出口怎么操作?
| 更新时间 2024-12-03 18:04:13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5818752481 联系手机 13028866099 联系人 桑小姐 立即询价 |
保税维修,免税维修仓储,出口退运,退运报关,退运进口
3月1日,郑州出台19条楼市新政,其中一条就是给予企业项目贷款支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一
深圳出口加工区深圳市坪山保税区可以开展原产中国出口售后维修货物退运保税仓维修业务,享受境外货物入区免税、免保证金,可以在保税仓库内进行货物检测、维修、更换包装、更换配件等。 深圳市南丰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综保区内可以开展哪些维修业务?
(一)正面清单内的商品可以开展维修业务(见《联合公告》附件,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二)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准许外,区内企业不得开展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维修业务;
(三)维修货物要求“哪儿来哪儿去”,即若待维修货物来自境外,维修后的货物应复运至境外;若待维修货物来自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以下简称境内区外),维修后的货物应复运至境内区外;
(四)不得通过维修方式开展拆解、报废等业务。
区内企业申请开展维修业务,由所在综保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派驻行政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商务、海关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并制订监管方案,相关方案和企业名单应报省级商务、直属海关等部门备案。
二
维修业务保税监管有哪些要求?
(一)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维修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踪;
(二)与海关之间实行计算机联网并能够按照海关监管要求进行数据交换;
(三)能够对待维修货物、已维修货物(包括经检测维修不能修复的货物,下同)、维修用料件、维修过程中替换下的坏损零部件(以下简称“坏件、旧件”)、维修用料件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下简称“维修边角料”)进行专门管理;
(四)能够明确维修边角料、坏件、旧件等的处置期限,处置期限可根据维修合同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
保税账册管理有哪些要求?
(一)企业应当在金关二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中开设电子账册,账册类型为“保税维修”,建立包含待维修货物、已维修货物、维修用保税料件等信息的电子底账;
(二)企业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保税维修货物的进、出、转、存和耗用情况;
(三)保税维修业务电子账册核销周期不超过两年,按照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需要注意:保税维修账册应当能够对来自境外和来自境内区外的待维修货物进行区分管理。
四
进出境(区)有什么不同操作?
(一)待维修货物来自境外的,待维修货物从境外进入综保区和已维修货物复运出境,区内企业申报监管方式均为“保税维修(代码1371)”;
(二)待维修货物属于境内区外的:
1.待维修货物从境内区外进入综保区,区外企业申报监管方式为“修理物品(代码1300)”,区内企业申报监管方式为“保税维修(代码1371)”;
2.已维修货物复运回境内区外,区外企业申报监管方式为“修理物品(代码1300)”,区内企业申报监管方式为“保税维修(代码1371)”;
(三)维修用料件按照保税货物实施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对监管方式等有关栏目的规定进行维修用料件进出境、进出区、结转等的申报;
(四)对维修货物,区内企业应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海关总署2018年第2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填报保税核注清单;
(五)维修业务过程中,由于部分工艺受限等原因,区内企业(转出企业)需要将待维修货物或经维修货物转至其他综保区内企业(转入企业)进行部分工序维修时,转入、转出企业在货物进出区环节均申报保税核注清单,监管方式为“保税间货物(代码1200)”。
需注意:
1.转出、转入企业均应符合《联合公告》要求,具备开展维修业务资质;
2.维修货物范围应符合《联合公告》商品范围;
3.转入企业不能将待维修货物或经维修货物再次转至其他企业维修。
五
维修边角料等怎么处置?
(一)进境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原则上应全部复运出境,企业申报监管方式为“进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4)”或“来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5)”;确实无法复运出境的,一律不得内销,应进行销毁处置,销毁参照《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货物销毁处置的公告》(海关总署2014年第33号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二)从境内区外进入综保区的待维修货物产生的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可通过辅助管理系统登记后运至境内区外;
(三)维修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属于固体废物的,应当按照《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办理。
六
哪些情形会被海关暂停保税维修业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予以整改。整改期间,海关不受理新的保税维修业务:
(一)不符合维修业务开展条件的;
(二)涉嫌走私被海关立案调查的;
(三)一年内两次发生违规的;
(四)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将已维修货物、待维修货物、维修边角料、坏件、旧件等按规定处置的。
企业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主管海关认可后,企业方可开展新的保税维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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