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进入保税仓库有哪些手续?
| 更新时间 2024-11-03 18:43:55 价格 请来电询价 联系电话 15818752481 联系手机 13028866099 联系人 桑小姐 立即询价 |
保税仓储配送 保税区物流 免税仓储 物流园仓储配送 监管仓仓储为了节省您宝贵的时间请电话咨询桑小姐,深圳现有保税仓库对外出租,欢迎来电咨询!
深圳海关负责人介绍,前三季度,民营企业依旧稳居领头羊地位,占全市外贸比重超六成,国有企业进出口快速增长。民营企业进出口1.6万亿元,增长4.5%,占61.5%;国有企业进出口1901.1亿元,增长27.2%。
海关对保税仓储货物的管理须知
保税仓库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放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仓储业务。
1.保税仓储货物进仓
(1)经海关批准,下列货物可以存入保税仓库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b.转口货物;
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e.外商暂存货物;
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2)有下列情况的货物不得存入保税仓库:
a.海关规定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如汽车、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等;
b.按规定须提供许可证件而企业不能提供的货物,如易制毒化学品、军民用化学品、废旧物资等;
c.申报进仓货物超经营范围的;
d.申报进仓货物超仓储能力的;
e.申报进口备料仓库的保税货物超企业年加工生产能力。
2.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
(1)保税仓库申请对保税仓储货物进行改变包装、分级分类、加刷唛码、分拆拼装等简 单加工,须事先填制《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申请表》向主管海关提出。
(2)主管海关审核后,在《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审核表》“海关审核意见”栏批注是否准予开展简单加工业务的意见,并签发给企业。
(3)保税仓库须在对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在《保税仓储货物简单加工审核表》加注加工情况,交回主管海关。
3.保税仓储货物存放期限
(1)保税仓储货物储存期限为一年,储存期限满后,有正当理由的,可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延期*长不得超过一年。
(2)办理延期手续应递交单证:
a.延期仓储协议;
b.《保税仓储货物延期仓储申请表》。
(3)经海关审核准予延期的,海关签发《保税仓储货物延期仓储审核表》。
(4)对超过规定的存储期限三个月仍不复运出境,也不办理有关进境手续的,海关依法变卖处理。
联系方式
- 电 话:15818752481
- 业务主管:桑小姐
- 手 机:13028866099
- 微 信:s15818752481